2017年11月23日,山东齐邦标识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根据《山东齐邦标识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标识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在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齐发大市场西邻,属于新建项目,年产10000平方米标识牌。厂内主要建筑物包括1个生产车间、1座办公室和1个危废暂存间,主要环保设施包括一套UV光解催化处理装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齐河县环境保护局以齐环报告表[2017]218号文件审批了本项目。
本项目于2017年7月建厂,于2017年7月开始投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是对山东齐邦标识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标识牌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建设与环评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打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覆膜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是数控冲床、数控机床、标牌打印机等设备本身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隔声、隔声门窗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裁剪产生的金属边角废料、设备养护产生的废抹布以及印刷过程产生废油墨桶等。其中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部放置于垃圾收集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在线监测装置
按照现行要求,企业不需要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2.环境管理
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表明,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
2.厂界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现行要求,本项目无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可以达标。
五、验收结论
企业建设了环保设施,落实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企业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验收监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山东齐邦标识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
2017年11月23日